索引号: | 330600004603218/2025-261194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
发布机构: | 市医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5-05-22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
杜永刚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要求尽快明确新技术、新项目医保政策的建议》(第50号建议件)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建议后,我局非常重视,立即召集相关处室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级医院绍兴院区医保管理
截至目前,浙江省人民医院越城院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已先后落地绍兴。省级医院的引进,有利于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的下沉,提升我市整体的医疗服务能力,也有利于绍兴居民在“家门口”即可享受到省级医院专家的诊疗服务。随着在绍省级医院落地,我们出台相关医保政策,明确了医保纳入属地管理、参保人享受本地就医待遇、优化门诊费用支付方式、积极扶持新技术新项目等举措。特别是属地管理,规定了在绍省级医院的医保管理纳入我市统一管理,包括医疗服务价格标准与医保支付标准按我市同等级医疗机构(即三级甲等公立医疗机构)标准执行。经清算,上虞区2024年以职工医保为例,DRG点值为87.66,全市平均值77.05,高于全市平均值13.77个百分点。由于全省各地市筹资标准和待遇设置都不同,且参保人员年龄结构,缴费结构等均有较大差异,我市的点值跟杭州可比性较低。
您建议里提到的UBE手术,对应的医保医疗服务项目为“椎间盘镜下后入路腰、胸、颈椎间盘切除术”三项,上述三项除邵逸夫医院外,我市其他医院也有开展。经统计,2024年邵逸夫绍兴院区UBE手术的均费为29616.2元,而我市其他三级医院该手术的均费为20334.48元,邵逸夫绍兴院区的均费较高。
二、关于创新医药技术的激励
随着省级统筹进度加快,目前部分医保政策(特别是新政策)正在逐步实现全省统一。2024年10月,省医保局印发《浙江省创新医药技术医保支付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统一全省目录。明确创新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含医用耗材)由全省统一确定。我局此前已指导医疗机构完成申报工作,经询省医保局,目前目录确定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正在准备专家评审环节。二是完善激励方式。对符合适应症要求的病例予以激励,即高倍率入组病例,原则上对该病例被裁剪部分,按70%折算成点数,再乘以激励系数作为激励点数予以追加。同时,对价格较高且对DRG病组均费有较大影响的罕见病用药或医疗服务项目(含医用耗材),可按项目折算成点数支付。三是明确激励期限。激励期限原则上为3年,以纳入激励范围后各设区市实际首例开展时间为准,按完整结算年度计。建立退坡激励机制,原则上第一年激励系数为1,第二年激励系数为0.8,第三年激励系数为0.6。
三、关于四级手术激励
根据我市目前DRG支付政策,对四级手术病例数高于全市四级手术平均病例数的医疗机构,其四级手术病例在原拨付点数的基础上增加2个点数计算。2024年,全市共激励15家医疗机构,追加点数64584点,追加总额505万元,涉及病例数32292例。其中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激励病例499例,追加金额8.07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优化我市国谈药品、创新医药技术、“一老一小”等DRG激励规则,建立医保医疗资源合理配置机制,按照国家试点要求,制定我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二是完善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办法,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强化重点指标的监测分析,对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不高和异常诊疗行为进行点名提醒,加强省级医院绍兴院区医保管理,指导定点医药机构提高基金使用绩效。
再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处室:规划和医药管理处 单芳颖
联系电话:89115891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