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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600004603218/2025-261201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5-04-16
主办单位: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48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5-08-28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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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小娟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 248号建议《关于将儿童肺功能检测纳入常规医保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建议后,我局非常重视,立即召集相关处室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肺功能检查一般包括肺通气功能、支气管激发试验、支气管舒张试验等项目。按照我市医保政策规定,患儿患支气管哮喘去相关医院门诊或住院,只要诊断和治疗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符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范围,可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

经查询,目前仅部分项目有医保支付限制条件。因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由省医保部门统一制定,市级医保部门无权限。今后我局将积极向省局建议,将临床必须价格适宜的医疗服务项目取消医保支付限制条件,并将根据目录的调整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

联系处室:规划和医药管理处

联 系 人:王伟红

联系电话:89115809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6日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