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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600004603218/2025-261213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发布机构: 市医保局 公开日期: 2025-05-20
主办单位: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385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5-08-28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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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森林、孔琴娜、傅建红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85号提案《关于探索医保分层制度,满足群众多样化医疗需求,提升我市医药产业繁荣的建议》收悉,感谢各位委员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建议后,我局非常重视,立即召集相关处室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努力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不断完善基本医保政策。出台《绍兴市医疗保障办法》《绍兴市医疗保障实施细则》,从2025年1月1日起,将职工医保门诊支付限额从5000元提升至5500元,其中患有两慢病的60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最高支付限额提升至6000元,切实提高普通门诊待遇。

二是逐步优化慢性病门诊保障。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较普通门诊提高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累计净报销限额从800元提高至1200元,在市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销比例提高至65%(肺结核报销70%),市内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至50%。

三是切实提高大病保险待遇。从2024年7月25日起,将乙类先行自付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在原25000元(困难人员12500元)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基础上,单设住院起付线,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符合大病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达到18000元(困难人员为9000元),即可按规定纳入大病报销。2024年,因政策调整减轻大病患者负担1.03亿元。

四是夯实“越惠保”托底保障能力。“越惠保”坚持无年龄、既往病史、职业风险等门槛,理赔范围实现了基本医保目录内外的药品、耗材、诊疗项目全覆盖,其中责任一为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自负费用保障,2024年度共赔付23737.65万元,占总赔付的91.24%;责任二为高额外购药品费用保障,2024年度共赔付2278.57万元。2025年度对产品进行迭代升级,设置100元、200元两版保障责任,升级版实现赔付比例翻倍,最高达150万元。2025年省内首家推出“互联网门诊购药”服务,保障范围涵盖300余种常见疾病、2000余种药品,着力打造“药品同城1小时配送圈”。2021年以来,“越惠保”累计为40.31万参保群众减轻就医负担11.41亿元,在基本医保的基础上,年均提升患者综合保障水平超5个百分点。

五是积极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按照省局部署,加快推进医保商保同步结算,在自觉自愿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无差别地支持所有符合服务对象的商业健康保险公司及产品接入“双平台一通道”,并允许个人账户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此外,目前允许患者在知情自愿的前提下,自主选择更先进、更有效的进口药品和医疗器械,并可按规定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或商业健康保险,未对医院、医生有相关方面的考核。

二、关于建立个性医保制度

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规定,目前医保制度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各地在基本制度框架之外不得新设制度,地方现有的其他形式制度安排要逐步清理过渡到基本制度框架中,故目前无法建立个性医保制度。

三、关于进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

根据市市场监管局会办意见,我市未列入药品进口口岸名单,没有进口药品和医疗器械直接从境外流入我市销售,省对市的年度抽检任务中未有进口药械抽检任务。2024年,我局根据省药监局抽检工作任务,严格开展药械抽检工作,全年开展省市药品抽检1197批次,合格率99.92%;开展国、省、市医疗器械抽检178批次,合格率100%,全市药械整体质量安全可控。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会同绍兴金融监管分局积极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差异化发展,引导商业健康保险将创新药纳入保障责任,促进医药产业的创新和发展,满足群众多样化医疗需求。同时,会同市场监管局加强严格开展药械抽检工作,确保药械整体质量安全可控。

联系处室:规划和医药管理处

联 系 人:单芳颖

联系电话:89115891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0日

信息来源:市医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