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函〔2025〕95号)精神和省、市关于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工作部署,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网络招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发挥我市网信、文旅“网络联合执法站”的协同优势,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绍兴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非法网络招徕旅游业务相关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均可举报:
1.无证经营网络招徕。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冒用其他旅行社名称、注册商标,通过在线旅游平台、短视频平台、社交媒体、自建网站、小程序、公众号等网络渠道,销售包价旅游产品、包价旅游预付卡,或者通过发布攻略、笔记、评价等内容招徕、变相招徕游客并收取预付款项的行为。
2.组团信息不实。通过网络渠道发布招徕信息未标明实际组团社名称;诱导游客脱离平台私下交易、私下收款;线上签订包价旅游合同未标明组团社和地接社信息;直播间等网络渠道销售其他旅行社产品但无法提供合法委托证明。
3.虚假宣传诱导。利用“政府补贴”“扶贫惠民”“活动酬宾”“保险理财客户专享”“购物赠旅游”“免费旅游”等虚假优惠信息,或者通过模糊条款淡化隐瞒购物消费项目、捏造夸大住宿餐饮标准等方式,诱导游客购买旅游产品。
4.擅自转团拼团。组团社未经游客书面同意,擅自将游客转交或拼团至其他旅行社接待,导致游客在不知情或被迫情形下签订“货不对板”的旅游合同。
5.平台违规发布不合理低价游。在线旅游平台对网络招徕产品及经营者资质审核不严,为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旅游产品提供发布、推广、交易渠道。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2345;0575-88610122;0575-85109893
2.线上举报: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网上举报投诉处理系统 https://jbts.mct.gov.cn/home
3.保密机制说明: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举报时请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如截图、录屏、转账记录、合同文本等,以便核查。
三、其他事项
鼓励广大游客、旅行社从业人员、导游及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线索。接到举报后,两部门将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开展联合核查、协同处置,共同筑牢我市网络旅游市场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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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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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绍兴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2026年6月8日